对外合作交流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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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事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细则

时间:2017年04月24日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:

为切实做好外事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,进一步促进和加强行风建设,依学院要求,并结合本部门实际,制定此细则。
一、指导思想
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,坚持“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、标本兼治、纠建并举”的方针,认真落实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二十八项规定,以解决“四风”问题为抓手,大力加强作风建设,为学院科学发展、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。
二、组织机构

为加强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领导,确保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取得实效,外事处成立领导小组。
组  长:王树恩
成  员:巴达日呼、刘洋、张健、杨燕燕、王茁
三、工作目标:

通过开展民主行风评议工作,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服务意识、敬业意识、廉洁自律意识,建立、完善行风建设相关制度和运行、监控机制,促进行风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四、评议内容
(一)依法办事。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提高民主管理和监督水平,维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,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教育方针落实等方面情况。
(二)事务公开。按规定公开办事制度、办事程序,落实事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。
(三)工作质量。改进工作方法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,积极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服务等方面情况。
(四)作风建设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实施意见为切入点,解决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“四风”问题,解决广大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等方面情况。
五、评议方法和程序
(一)宣传动员
学习文件,提高认识。外事处全体成员要认真学习、深刻领会上级和学院有关加强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,进一步提高对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增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。
(二)自查自评
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。通过召开座谈会、问卷调查、设立行风评议专用意见箱、电子邮箱等,收集对本部门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,找准本部门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,做到边查边改,以查促改。
(三)组织民主测评
配合学院民主评议行风工作,组织召开对外合作交流处及各学院合作教育工作负责人、联络员座谈会,广泛征求行风建设情况意见。
(四)落实整改
针对自查自纠和广泛征求的意见和建议,对外合作交流处要深入分析,突出重点,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。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,要及时解决;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,要列出整改计划;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,要做出说明。